昨天下午,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陈浩波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周剑敏、陈蕾妍、黄福良、陈国标、虞贵荣、陈浩波、吕海深、潘丽霞、蒋秋良、张文明、陈海明、傅治、陈振华、潘朝阳、陈英民、厉廷法、何晓明及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县委、县政府、县政协领导陈剑波、赵军锋、郑公民、卢关荣、李强、史新海、陈远志、应跃成、陈新森、徐妙芳、邬杨波、赵智敏、卢海浪、陈知凑、郑启洪、卢金彪、陈平、张卫芳,在磐的县人大常委会老领导史兴、周义妹、郭振祥、胡隆基、张锡其、程人培、何仁杰,县人武部政委毛波,县人民法院院长龚英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凌军,其他领导陈亚琳、杨文秀在主席台就座。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虞贵荣向大会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和省、市人大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一年来,共举行县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6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8个,作出决定、决议4项,提出专题审议意见2个;主任会议分5次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个;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开展工作视察3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人次,有力地推进了磐安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报告提出了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的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开展工作监督,着力提高监督实效。围绕事关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监督,围绕事关民生改善的重大问题强化监督,围绕事关社会和谐的重大问题深化监督,围绕提高监督实效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二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着力提高履职能力。依法行使法定职权,科学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高度重视建议办理,继续加强工作指导。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深入抓好“路教”活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高履职水平。
会上,县人民法院院长龚英明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凌军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磐安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