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县影剧院胜利闭幕。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吕海深主持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周剑敏、陈蕾妍、黄福良、陈国标、虞贵荣、陈浩波、吕海深、潘丽霞、蒋秋良、张文明、卢海浪、黄加文、陈校波、傅天华、施周巧、杨龙树、孔云生及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县委、县政府、县政协领导陈剑波、赵军锋、郑公民、卢关荣、陈海明、傅治、李强、陈远志、应跃成、陈新森、徐妙芳、邬杨波、赵智敏、陈平,县人大常委会老领导史兴、周义妹、郭振祥、胡隆基、张锡其、程人培、何仁杰,县人民法院院长龚英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凌军,其他领导陈亚琳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通过了总监票人名单,宣布了监票人名单,补选磐安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2名。通过选举,黄福良当选磐安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胡志锋、潘志高当选磐安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新当选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福良表示,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他担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他代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态: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维护县委的领导核心地位,自觉接受县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正确把握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工作职权,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三是坚持履职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切入点,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实效。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积极提出建议意见,努力推动工作落实,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全心全意为群众解难题。四是坚持创新服务,着力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健全学习培训机制、代表活动保障机制、代表监督机制,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引导代表做干事创业的模范、顾全大局的模范、联系群众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五是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务实型、效能型、清廉型的榜样。
大会通过了《磐安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磐安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磐安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磐安县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磐安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磐安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磐安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磐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磐安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为加快建设“品质山城、秀美乡村、幸福磐安”,基本建成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