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自2014年3月1日起,我国检验检疫部门开始受理对出口也门的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的工业产品包括《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HS编码)第25章至29章、第31章至97章的所有产品。
县经济商务局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尤其是目录外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注意三点:一是仔细核对HS编码是否在上述章节范围内,避免因缺少装运前检验证书而导致货物无法通关,造成积压、滞港、退运;二是详细了解和掌握也门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严格按照合同标准安排生产;三是提前联系产地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工作,协调好装运、报关时间,避免错过交货期而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