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联系人大代表活动是关注民生、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重要形式。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县检察院思想重视,做到先学先改、提前准备,于1月7日出台县检察院联系人大代表办法,明确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双联系”人大代表,有效推进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开展。
办法规定,县检察院班子成员分片分区联系人大代表。该院对全县19个乡镇进行分区分片,结合乡镇地域、各乡镇人大代表数量确定对应联系的班子成员,做到检察长、副检察长、班子其他成员均有明确的联系乡镇、人大代表。办法明确了联系人大代表的途径,以定期走访、发送短信、问卷调查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要求在走访人大代表时,既要通报检察机关工作动态,提供法律咨询,还要征求其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深化检察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办法还明确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方式。
办法规定,在院班子联系人大代表的基础上,突出年轻中层检察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的锻炼,确定一名中层干警为对应的联络员,负责与人大代表的平时联络工作,办理相关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并负责总结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