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食药监局下发《关于2014年度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年度健康体检工作。
据了解,体检对象为全县所有餐饮、现场制售形式熟食、蛋糕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包括单位负责人、卫生管理员及临时帮工。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体检合格的餐饮食品从业人员将获得年度有效健康证,并持证上岗。对体检中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将调离餐饮服务岗位,年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餐饮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