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这样就算彻底解决了吧?”年逾古稀的被执行人马某在反复询问法院执行人员并得到肯定回答后,终于自愿当场履行执行义务。这是近日发生在盘山法庭执行现场的一幕。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年富力强的申请人周某俩和被执行人马某合伙做生意亏损,经结算马某欠两位申请人2295.16元,由于当年未及时偿还,两位申请人诉至法院,要求马某归还欠款及利息,且承担诉讼费。
1990年4月经法院判决后,马某仍未归还欠款,案件由此进入执行阶段。
九十年代初,本身就是农村困难户的马某,在经历生意亏损后,家庭生活更加拮据,执行人员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执行到部分款项后,案件只能暂先裁定中止执行(终结)。
二十多年后,案件承办人已退休,法庭的工作人员也换了很多批。法庭现任干警们获得举报线索后,通过人工查找找到案卷。在分析案情并考虑到双方现实情况后,执行人员没有贸然对被执行人马某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通过数次上门进行法律释明,令被执行人马某及其家人由原来的置之不理到主动的法律咨询,马某意识到当年案件的中止执行只是由于暂不具备执行条件而采取的程序终结的行为,并不意味着自己的还债义务不需要履行。
由于时隔二十多年才归还欠款,当年剩余不到2000元的欠款现今还面临数千元的迟延履行金的交付。在执行人员的调解下,被执行人马某最终向申请人交付总计7000元的执行款。这起长达24年的陈年积案终于划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