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我省正式启动“五水共治”行动。按照治水时间表,2014年底前,浙江省计划消灭垃圾河,有效改善臭河、黑河水质。我县作为钱塘江、瓯江、灵江、曹娥江的主要发源地,肩负着给下游人民送一江清水、为全省生态建设作贡献的历史重任——
消灭垃圾河,磐安要走在全省前列
为了加快实现所有河道无垃圾的目标,县治水办联合媒体开展“寻找垃圾河”行动,排查整治全县垃圾河沟、黑河沟、臭河沟。今年以来,对全县363个村庄和河道集中督查2次,下发整改通知单38张,责令限期整改村庄40个;已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及双清行动月度排名考核1次,并对乡镇进行公开排名,实行加扣分。
我县在农村污水无害化处理、零容忍控制污染企业和构建农村卫生长效管理体系等方面长抓不懈,取得了明显成效,率先实现“消灭垃圾河”目标有着坚实的基础。去年,我县6个县界交界断面均达到功能区要求,总达标率97%,在全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中,我县全年均为优秀,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4.5%。在省统计局组织的2013年度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中,我县连续第二年获全省第二名。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县开展“清洁乡村”行动的实施意见》、《磐安县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实施办法》等,生态县建设连续10多年列为全县重点工作,并作为乡镇和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宣传,使政府执政理念、企业社会责任感、公众环境意识有了明显提升,生态文明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我县以“想游就游、随处可游、游遍磐安”为目标,全力推进治水,倾力打造浙中“清水之城、亲水之乡”。从2003年开始,全县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点297个,日处理能力达到5万多吨。2014年伊始,我县提出“四个凡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凡是农村有人居住的地方就要有污水处理设施,凡是可以改厕的农户都要进行卫生改厕,凡是进行卫生改厕的农户都要纳入污水处理池,凡是有污水处理设施的都要正常运行。力争到2016年再完成128个行政村、253个自然村新建污水终端设施,提升改造155个村,增加受益农户28466户,受益率达到70%以上,污水处理100%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
2013年,我县重点开展了养殖场、采制砂场、高能耗污染企业等专项整治。全县共断电整治采制砂场42家,其中原地整改15家,原址取缔27家,目前采制砂行业已全面整治完毕。加强畜禽养殖治理,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限期关停、搬迁,对全县209家养殖场进行专项治理,其中限期关停125家,限期治理84家。对高能耗重污染企业开展“零点斩污行动”,环保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253人次,检查企业795家,限期整改20家,立案查处25家,依法取缔加工点15家。
我县把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投入,先后建成2个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无害化处理项目、9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形成了“村收集、镇(乡)中转、县处理”的收集处理系统。对50个偏远山村的生活垃圾实行“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建立健全全县农村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农村环境卫生实行每月一督查,督查结果在媒体公布,并作为年终考核和资金奖励的依据。2013年,全县共清理河道863公里,河道清淤581吨,清理河道障碍物368个,池塘清淤454口,整治边沿沟渠2295条,清理村庄垃圾2778吨。全县公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影响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得到全面整治,“三边三化”水平显著提升,全县城乡主干河道已基本打造成“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生态河道,磐新线、东仙线、磐缙线、冷沙线等主干线成为环境优美的景观带和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