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除夕的前一天,李茂华收到了最好的新年礼物——“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荣誉证书,看着鲜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的印章,几十年的酸甜苦辣一下子涌上他的心头。
1983年,时年30岁的李茂华被村民推选为陈华坑村(现花溪村)治调主任,从此开始了他的调解生涯。
1996年9月,身为花溪村党支部书记的李茂华到县公安局安文派出所报到,开始从事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工作,15年时间里,先后调解各类治安纠纷近千件。
2010年10月,县司法局聘请李茂华专门从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在不长的几年时间里,先后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2281起,成功调解2212起(其中成功调解死亡事故60多起),涉及赔偿金额6367.1万元,调解成功率达到97%。
2012年11月,李茂华被金华市司法局授予“市级人民调解能手”称号;2013年1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因为他调解能力好,有人半开玩笑地称他为“交警大队里的‘老娘舅’”。
上门女婿服毒自杀
三天三夜的艰难调解
1983年,30岁的李茂华被村民推选为陈华坑村治调主任。有村民背地里嘀咕:“这么年轻的主任,能行么?”
李茂华只有一个想法,既然走上了这条路,就要好好做。他利用一切机会虚心地向老干部学习调解经验,积极参加村里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及时处理田边地角争议、口角争吵、日常琐事争执等矛盾纠纷。虽然烦、累,但李茂华却从中练就了一身调解纠纷的好本领。
1995年,一位招婿在陈华坑村的村民因家庭纠纷服毒自杀,死者家人召集50余人赶来闹事,砸毁家具电器,兴师问罪并要女方陪死,一场群体性械斗一触即发。在这关键时刻,李茂华与村两委干部、调解人员一起,迅速赶往现场,及时了解事情经过,努力劝解当事双方千万不能冲动。李茂华列举了类似事情因双方冲突产生的恶果,讲法律、讲道理、摆实例,稳定大家的情绪,并接连劝退了死者家属的几批来人。经过连续三天三夜的艰难调解,终于说服女方家人向死者一方赔礼道歉,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纠纷得以平息,避免了更大恶性事件的发生。
做调解员就要“听得起话、经得起饿、醒得起夜”
2010年10月,县交警大队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李茂华又受聘于县司法局,从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李茂华说:“从事这个职业,要听得起话、经得起饿、醒得起夜。”
李茂华进一步向记者解释具体的意思:“听得起话”就是在事故处理中,事故双方难免会有情绪失控的时候,这时,他们会相互指责,甚至把怨气撒到调解人的身上。
李茂华印象比较深的一次是,一位当事人说着说着,情绪激动,忽然跳上桌子,抡起尚未开封的矿泉水瓶,向对方砸去,眼看矛盾就要激化。
李茂华将两人隔开,说:“你们这样做无异于火上浇油,第一次事故还没处理,你们就要闹出第二次纠纷吗?你们这是解决问题,还是制造新的问题?”
李茂华义正词严的说理,使两人的情绪稳定下来。不过,李茂华的同事、年轻的记录员却在劝解的过程中,被推了一下,手受伤了。
虽然每一次调解都会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但还是会被指责“不公平”,特别是不幸丧失亲人的家属,他们会说:“怎么一条命只值这么点钱呢?”
李茂华说:“生命是无价的,但是赔偿是有价的,按照相关法律,不同人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比如年龄的不同就会造成赔偿的不同,他们可能不理解。”
但李茂华理解他们,李茂华说:“我能体会到他们的心情,他们要骂就骂几句吧。”
至于“经得起饿、醒得起夜”,这很好理解,调解员的三餐是不定时的,挨饿是常有的事,而调解不成,醒夜也平常。
李茂华说:“总不能到了11:30,调解还在进行,你就跟当事人说‘你们走吧,我要下班吃饭了。’所以我们每天上班是准时的,什么时候下班就说不准了。”
也有干脆不下班的时候。
2012年,小盘村孔某到一户人家参加白喜事,完了之后,带一位顺路者回家。没想到,路上出了意外,孔某的三轮车翻了,孔某自己没什么大碍,他带的人却不幸罹难。
孔某的态度是,反正自己年纪大了,要求追究刑事责任,不想赔偿。
后来,李茂华就把孔某分别在仙居、横店的两个儿子叫过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按照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调解了这一次纠纷。
李茂华下班的时候,时间已经过了三天,也就是说,他的这一次调解又是三天三夜。
交通事故的调解工作很苦很累,但李茂华说:“当一起纠纷调解成功,看到当事人握手言和,听到他们衷心的感谢时,你就会觉得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
“早一点调解,当事人就会早一点安心”
一天促成上海与温州大巴的事故调解
李茂华说:“‘人民调解员’就要多为‘人民’着想,大家都有自己的事要做,来一次不方便,早一点调解,他们就会早一点安心。”
李茂华以己及人,他认为谁都不愿意摊上这样的事,遇上这样的事都想着早点解决。就算是本县的当事人跑一次也不容易,要放下手头的工作,要奔波劳累,要担惊受怕,更何况还有外地的当事人。
2012年10月29日,上海某企业员工旅游大巴与温州某企业员工旅游大巴在磐安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双方车损及温州方3人重伤、2人轻伤,上海方负事故全责。2013年3月7日,双方来到交调委申请调解。由于事故的严重性以及双方对赔偿数额存在较大差距,导致双方情绪激动,争吵之后,双方开始互相推搡,李茂华果断出击:“大家静一静,先听我分析一下。你们大老远专程到这里来处理纠纷,应该都是带着诚意来的。”经李茂华一番劝说,大家开始安静下来,并要求调解员按照赔偿标准先计算出赔付数额。
按照赔偿标准计算出应赔数额后,温州方提出额外再赔偿5万元,遭到上海方拒绝。双方又陷入僵局。李茂华又进行耐心劝解:“我们所列出的这个方案已经把各方的损失降到了最少,如果其中一方一意孤行不肯和解,那么你们双方都将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对双方都没有好处。额外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完全取决于对方自愿。”听了李茂华的话,当事双方情绪都平静了许多,纷纷表示愿意拿出最大诚意来和解。经过李茂华等调解人员反复多次做思想工作,终于在当天下午5:00促成事故双方达成和解。
记者采访当天,九点不到,调解室里陆陆续续地来了10多个人,原来又是一场交通事故:一辆重型箱式货车与一辆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主当场死亡。
等着李茂华的又将是辛苦的一天或者是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