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更宽松 成本更低廉 手续更简便
新《公司法》施行一个月呈现三大变化
自3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施行以来,我县公司登记形势喜人,并呈现出三大变化:准入更宽松,成本更低廉,手续更简便。近一个月来,我县共办理公司登记85件,其中设立登记48件,注册资本金7592万元,登记量是上月同期的3.5倍,设立登记量是上月同期的3.7倍。
准入更宽松。《公司法》修订的主要目的就是放宽登记准入条件,这次修订首先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允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注册资本。同时,取消了股东在二年内缴足的出资期限,允许由股东自己决定,从而大大增加了股东的自主权。
成本更低廉。《公司法》修订后,公司登记及注册资本增加不需提交验资报告,公司在登记过程中就免去了中介机构的验资费用,减轻了企业创业成本。据初步统计,过去近一个月我县企业节省成本34万多元。
手续更简便。公司登记不需提交验资报告,在前置审批部门明确企业住所的情况下不需提交房产证明,大大方便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