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空气质量好,森林覆盖率高达80.1%,去年通过省级森林城市验收。这些成绩的取得,公益林护林员功不可没。重点公益林护林员是我县林业生态建设最基层、最基础、最重要的基本力量,承担着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止盗伐滥伐等森林资源保护重任,在推进森林磐安建设、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建设秀美乡村、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县有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686283亩,原有护林员165名。2004年以来,他们的工资待遇一直维持在每月300元,而同期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亩5元提高到17元,由此导致部分护林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特别是少数村干部把护林员作为一项福利待遇,造成“在位不在岗、在岗不护林、只拿报酬不干事”现象,管护措施难落实,盗伐、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群众意见很大,改革护林员队伍的呼声较高。
为此,2013年,县林业局在双溪乡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县重点公益林护林员队伍改革总体方案,引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于去年9月18日专门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对全县公益林护林员配备条件、选拔程序、工资待遇、考核奖惩等进行了研究,制订了《磐安县重点公益林护林员配备方案》,10月份又专门召开全县重点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管理改革工作会议,对护林员配备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通过合理划分管护责任区、严格护林员配备条件、减少护林员人数、提高护林员工资待遇、完善护林员管理办法、严格护林员奖惩考核、理顺护林员管理体制等措施,经过报名、考试、面试、考察等环节,从320多名报名人员中最终选拔出88名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在当地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人员担任公益林护林员。这批护林员平均年龄不到50岁,比前一轮护林员年轻12岁,文化素质显著提高,对新知识、新技能接受能力明显增强。
护林队伍组建后,护林员人数减少了一半,工资待遇提高到每月900元,同时将护林员聘用制改为管护承包合同制,大大激发了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县林业部门同时制订完善了《磐安县重点公益林建设管理考评办法》、《磐安县重点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磐安县重点公益林护林员考核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护林员一年外出巡查管护不得少于360次,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野外用火、森林火灾、盗伐滥伐林木、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的处置程序和要求、护林员应承担的责任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副县长陈新森在全县公益林护林员工作会议上要求护林员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承担起护林职责,当好林业法规的宣传员、林区护林的巡查员、森林资源的守护员、林业案件的协查员,做到铁军护林、铁心护林、铁面护林、铁腕护林,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作为土生土长的磐安人,磐安的山、磐安的水是我们最引以为豪的生态优势,守护大山,是我们的责任。”广大护林员都以护林工作为荣。不论是晴天还是雨雪天,护林员常奔波于管护责任区,从事森林防火、防止盗伐滥伐等森林资源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