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灾警报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增强广大市民的防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县政府决定在我县进行一次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地点
本次试鸣地点设在:县城主城区,新渥镇、尖山镇、深泽乡政府所在地。
二、试鸣信号
本次试鸣信号为防灾警报和防灾解除信号,具体音响信号为:
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
防灾解除:连续鸣响4分钟。
三、试鸣时间
防灾警报试鸣时间:2014年5月12日15:00—15:14。信号发放次序为:防灾警报—防灾解除。具体时间为:
1.防灾警报:15:00——15:03;
2.防灾解除:15:10——15:14。
在警报试鸣时,请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平稳心态,注意识别防灾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防灾警报试鸣工作的顺利实施。
特此通告
二○一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