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作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创建的职能部门,是创建工作的主力军。我们要充分借鉴去年助推省级文明县城复评的成功经验,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全力以赴为‘品质山城、幸福磐安’建设增色添彩。”县公安局政委陈海标在动员部署会上表示。
严打严防,集中治理,强化治安防控。安定平稳的社会治安是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基本保证。今年来,县公安局围绕“突出打击成效、减少犯罪主体、提升防控能力”三个目标,强势开展了“打盗抢、控发案、保平安”利剑打击、“清剿火患”、整治流浪带病犬等系列专项行动,全力为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打造良好治安环境。
截至目前,全县刑事案件警情数同比下降30.7%;治安查处249起,处罚90人;排查整改治安消防安全隐患340余处;清理无证流浪狗70余条;深入村企、校园开展防火演习23次,印制并分发农村防火知识宣传单和警示教育贴图500余份。
全警动员,宽严相济,整治交通陋习。随意停车、随意掉头、随意变换车道、夜行开远光灯是城区交通陋习之一。为根治这些不规范、混乱的交通违法行为,今年来,县公安局落实了城区交通组织规划,以城区主要街道、重点区域为整治重点,继续坚持交警大队全员上路、推行交通网格化管理和站高峰岗制度,加大“电子警察”巡查,有效增强了刚性治堵措施。充分利用媒体、短信等平台,通过《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和全县“十大交通陋习”评选活动,进一步拓宽交通整治宣传渠道,营造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的良好舆论环境。
截至目前,共查纠教育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000余起;印制各类交通安全宣传卡(册)50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10万余条;自3月份开始,县交警大队专门对远光灯进行集中整治,劝阻和处罚100多名滥用远光灯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