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源头地区的环境安全,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县环保、公安、检察、法院、工商等部门联合建立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协作机制。日前,县公安局驻环保局工作联络室正式挂牌。
环保、公安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司法保障,将有效遏制我县重污染行业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恶意超标排污,打击非法小型电镀、制革、印染等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生产,防止危险废物、污泥或工业固废非法倾倒或不合法处置等违法现象产生。今后,我县将对未批先建违反产业政策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治;对排查发现存在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符合“两高”司法解释规定的,坚决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侦办,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严打各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