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强化举措,全力保障“五水共治”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年初,该院出台了《关于提供法律保障推进“五水共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发挥法律咨询、民行检察监督、化解矛盾纠纷等检察服务职能,为推进我县“五水共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该院还制订了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双联系”乡镇制度,分片分区走访联系全县乡镇,了解“五水共治”进展情况。
该院对污染环境犯罪“零容忍”,从严从快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月13日,该院适用新“两高”司法解释,批准逮捕了我县首例污染环境案嫌疑人。这对此类犯罪起到了震慑作用。
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行为的同时,该院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基层当好“五水共治”的宣传员。干警们踊跃参与到联系乡镇双峰乡消灭“垃圾河、臭水塘”活动中。进村入户时,干警们带上铁钳、簸箕、扫帚等工具,主动对房前屋后、溪边洼地、沟沿渠边的垃圾进行清扫。此外,该院充分利用磐安检察微博、网站等载体,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环境保护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进一步营造“治水为大家、治水靠大家”的氛围。
县检察院检察长蒋凌军表示,该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为我县“五水共治”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力争成为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生力军,全力护航“五水共治”工作,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