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紧紧围绕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目标,深入发动,周密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成立卫生系统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创建重点,按照“目标明确、任务清晰、领导有力、措施具体”的要求,认真制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召开动员会并利用各种宣传设施,层层宣传动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人人关注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此外,建立创建工作督查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开展“五小”整治,做好控烟工作。以卫生达标、环境整洁、证照齐全、设施完善为治理标准,进一步加大对理发店、旅店、美容店等“五小”行业的整治力度。严格按照行业卫生标准,坚持分类施治,解决门店环境卫生脏乱差、消毒措施不落实、从业人员卫生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同时,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要求医疗卫生单位和公共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并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检查力度。
优化行业服务,树立良好形象。在医疗单位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做到医院整体环境整洁,导医标识清晰,收费项目公开,便民利民措施到位;医务人员文明用语,佩戴工作证,衣帽整洁;诊疗行为规范,无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同时,开展“优质服务标兵”评选和“优质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努力让患者舒心、放心、称心,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强化健康教育,提升文明素质。充分发挥卫生行业优势,开展健康教育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宣传普及医改惠民政策和健康防病常识。同时,以提高文明素质为核心,培养和提升医务工作者的文明意识、公共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做到人际间文明交往、互爱互助,积极参与各项公益行动。
下一步,县卫生局将按照省级示范文明县城标准,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工作力度,不断将创建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