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一女子因不服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大打出手,抓伤对方当事人及民警,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3月22日下午4时左右,磐新公路胡宅地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人当场死亡,一人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勘查。根据目击者述说和调查分析,认定属于双方责任。并于4月3日下午召开第三次事故调解会。由于双方意见未能达成一致,调解会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上午10点,当民警宣布调解结果准备清场时,死者家属何某因对事故处理结果不满意,大打出手,把对方当事人抓伤。随后,还对民警吐口水。在监控中,记者看到,何某在民警阻拦下,未能抓到对方当事人时,她一反常态,对民警进行攻击。
城区中队民警蒋永明说:“当时,我在她前面,我把她拦住不让她去打对方当事人,没想到,她对我吐口水,还把我抓伤了。”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50来天,蒋永明回想起来还是感觉有点委屈。
在当天的事件中,何某总共打伤了4个民警、协警。后来,何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李明表示:“在当前警力严重不足的条件下,我县交警担负着全县日趋繁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任务,如何有效营造一个公正、合法、文明、安全的执法环境,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交警执法权威,保护交通民警执法权益,十分重要和迫切。下一步,我们将从执法环境的营造和执法主体素质的提升两个方面加强工作,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