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近日,磐安中学建立和完善了“学生成长与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其评价主要内容有: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等四个方面。评价等级分为A等、P等、E等三个等级。其评价结果记入“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将成为高校招生的依据之一。该制度既充分重视学生品行道德和世界观的导向,也注重学生科学文化素养的评价;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
为了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该校成立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项目测评小组”;制定了评价细则并在校园网上公示;落实了各环节的工作职责;确定了公示、复议与仲裁的相关程序。
该制度的实施,将有力推进该校课程改革,激励学生全面发展,把该校素质教育推向一个更高的台阶。同时,也为该校申报省一级重点示范高中打下良好的基础。(黄无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