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交警大队车管所了解到,这两天到该所领取环保标志的车主排起了长队。
根据今年5月底市公安局和市环保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对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管理执法的通知》规定:汽油车排气达到国I及以上标准的、柴油车排气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机动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即为绿标车;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标志,即为黄标车。其中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和轮式自动机械暂不列入环保标志申领对象,但其他类型的车辆(包括特种车辆)均需申领取得环保标志,从7月1日起相关部门将对违反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执法。
据县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从6月16日开始,每天发放车辆环保标志300多张,从早上7点半开始就陆续有车主在门口等候了。为了提高发放工作效率,及时完成发放工作,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车主,前来领取环保标志时要带上有效身份证和行驶证,单位车辆要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