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以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创建为契机,立足本职工作,不断加强环境管理、监察、监测力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提升环保队伍形象。
文明依法行政,打击违法行为。一是开展“铁腕斩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结合全市“铁腕一号”、“铁腕三号”专项执法行动及钱塘江流域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对新老城区、磐安工业园区、冷水工业功能区等企业多次开展突击检查,直接检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排污口,对违法违规企业加大环境处罚力度,并及时进行媒体曝光。5家违法排污企业在磐安电视台、《磐安报》公开向全县人民道歉,系我县首次;环境犯罪刑事案件首次移送公安机关。今后,县环保局将把开展夜间、节假日、雨天环境执法突击检查作为环境监管的一项长效机制,逐步形成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切实保护我县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二是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开展化工、印染、电镀行业全面整治,现已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同时,进行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编制,为下一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相关项目实施打下基础。对全县所有未环评企业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共现场勘察60多家,现已完成25家环评审批工作。按要求开展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
完善审批制度,优化企业服务。一是强化项目审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落地联合审查制度,严把审批关口,从源头上控制新增污染。建立项目建设“三同时”验收工作机制,对不按照“三同时”要求进行新、扩、改建项目,一律要求其限期整改或停止建设。二是简化审批环节。通过“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文”等方式,全面推行环保窗口项目审批直接办理制和全程代理制,力求达到“审批程序最简、审批环节最短、审批速度最快、审批效率最高”。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探索以备案监督制代替审批制,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