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改革食品监管体制的精神和《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监管体制的实施意见》要求,近日,县质监局已与县市场监管局完成食品(含化妆品)生产许可、监管职能的交接工作。
从7月1日起,县质监局不再承担食品生产加工(含小作坊)的许可、监管等工作,凡是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或个体户应当向县市场监管局提出生产许可申请。但是食品包装材料、食品盛装容器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许可和监管职能仍在县质监局,凡是要从事生产食品相关产品的企业或个体户,应当到该局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提出生产许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