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决定,今年定向委托培养10名基层卫生人才。
据了解,委培对象是2014年报考普通高校,理科高考成绩达到第二批(中医学本科)、第三批(临床医学专科)录取分数线之上,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具有磐安县户籍,且与县卫生局签订委托培养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全县定向培养专科层次临床医生8名,本科层次中医学医生2名。其中,临床医学专科层次的承办院校是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中医学本科层次的承办院校是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定向培养工作实行招生与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专科安排在第三批提前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发至县卫生局。县卫生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前,将我县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专科2万元/人,本科4.6万元/人的标准补助,由县财政承担。定向培养生毕业后回我县农村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并且在乡镇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期限不得少于7年。如果不回我县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应当返还补助经费及相关费用,并不再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