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家住螺山路的陈小姐骑着装有遮阳伞的电动车出门上班,在一个转弯处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幸好只是擦破了点皮。
电动自行车作为出行的代步工具,很多市民都会选择安装遮阳伞用以遮阳、避雨。但是,因遮阳伞设计不规范、不科学,加之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较差,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结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的,可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处五十元罚款。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收缴非法牌证和装置。在此,笔者呼吁,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大家别给电动车戴“阳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