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我县将划定城区“黄标车”限行区域,未取得绿色标志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限行区域。对于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限制通行车辆,公安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严格执法,依法查处。
“黄标车”限行区域主要有二:一是海螺街(东起螺山路与海螺街交叉口,西至花月路与海螺街交叉口);二是万工桥西桥头至北镇桥西桥头,包括安文南街、安文中街及安文北街部分路段。
据了解,我县机动车环保标志申领地点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旁(县城月山路106号)。环保标志的核发、换发、补发均永久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