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提出加快推进中心镇发展和改革意见,计划把尖山镇培育成为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把冷水、尚湖、大盘三个镇培育成为市级中心镇,使它们成为辐射周边乡镇、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性中心。
从2014年开始,我县每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30%,用于支持中心镇建设和发展,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400万元的中心镇扶持培育资金。中心镇区域内产生的地方财政收入,实行分档分段超收分成;中心镇区域内的土地出让金,由县财政按规定提取相关基金后全额返还。按照权责一致、能放即放、高效便民的原则,通过授权、委托等形式,赋予中心镇更多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配足配强中心镇党政班子领导,省级中心镇党委书记一般由县领导班子成员兼任。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允许中心镇根据人口规模、经济总量和管理任务等情况,在核定编制总数内统筹安排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同时,优化配置教育、卫生、文化、商业等公共服务资源,鼓励发展住宿、餐饮、休闲、娱乐等服务业。
为加强对中心镇发展改革的组织、协调,我县专门成立了中心镇发展改革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协调中心镇发展改革的重大问题,以推动中心镇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