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县农业局开展卫生杀虫剂专项检查。
县农业局行政执法大队对大盘、深泽、安文等3个乡镇35家超市、商店、药店的蚊香、杀虫喷雾剂、电热蚊香片、杀蟑药、花露水等产品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各超市、药店经营的卫生杀虫剂以李字、正点、雷达等名牌产品为主,产品标签基本规范,但个别小商店、小药房经营的含有农药成分的花露水没有农药登记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