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卫生监督所收到省卫生监督协会通知,聘请陈大春同志为省卫生监督协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审查专家。此前,该同志已被聘任为省卫生监督法制稽查专家和金华市首席卫生监督员。对发达县市这些“荣誉”也许非常普通,但对处在深山的磐安来说,能成为“省级专家”实属不易。
陈大春是东阳市千祥人。1988年,从温州卫生学校毕业后,他抱着“离家近点”的想法,自愿来到磐安工作,一晃已扎根磐安27年。27年来,他从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食品卫生监督、办公室管理、卫生监督行政管理等工作。特别是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抗击“非典”和防控禽流感等一场又一场的重大公共卫生防控中,他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卫生监督管理能力,卓有成效地攻克了一项又一项艰难重任。
2002年,陈大春担任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后,将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别是2009年担任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后,他带领全所干部职工奋发有为,树立了“求真务实,情系民生”的单位精神,探索实践服务型卫生监督模式,全面实施“说理式”执法文书,首次引进餐饮“五常法”管理,建立公安驻卫生监督联络室,设立全省卫生监督系统首家全程监控询问室,为一线卫生监督员配备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仪。通过几年努力,我县卫生监督业务得到较大提升,获得一个又一个荣誉:卫生监督工作连续3年名列金华市前三名;“说理式执法文书”受到市卫生局通报表扬;5次参加全省卫生监督工作先进管理经验交流,多次在全省卫生监督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我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持之以恒”的卫生监督新理念、“三把金钥匙解答传染病防控监管难题”、探“情理法”汇通路·尝“和强真”创新果等创新性亮点工作,得到省、市卫生监督部门的肯定。2012年县卫生监督所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2013年在全省卫生行政许可案卷评选中,位居全市第1名、全省第6名。
从1988年参加工作以来,陈大春已轮换了6个工作岗位。为尽快熟悉各岗位工作,真正肩负起保障广大市民的安全职责,他不仅在第一时间掌握和通晓卫生监督业务知识,而且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因此以出色的业务能力在单位内脱颖而出。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能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从卫生监督工作的根本职能出发,用“执法为民”的理念指导工作实践,准确行使卫生法律法规,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关系,把国家法律体现在具体工作中,用自己的工作实践不断促进社会和谐。从业以来,他从卫生监督工作实践中总结出10余篇科研论文,先后在《中国卫生监督杂志》、《中国学校卫生》、《中国公共卫生管理》等期刊上发表。
梅花香自苦寒来。他先后被评为“第四届县十大优秀青年”、“抗击非典工作先进个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先进个人”、“抗台救灾先进个人”、“县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7年的学习,27年的探索,27年的不懈奋斗,陈大春在磐安卫生监督这方热土上奉献了自己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