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全县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动员会召开,副县长陈远志与会。
据了解,我县现有黄标车1693辆,按市政府要求,到2014年底前,全县淘汰黄标车1030辆;到2015年底前,淘汰全县所有黄标车,并开展其他高污染排放车辆治理淘汰工作。《磐安县治理淘汰黄标车实施方案》提出七条工作措施,要求严格注销报废管理、加快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执行机动车淘汰报废标准、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建立信息化监管查处体系,并规范营运管理和经营行为。
陈远志对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进行明确,并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他要求,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加强交流沟通,及时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治理淘汰黄标车任务艰巨,各乡镇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集中精力、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迅速掀起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