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地税局稽查局在对某工业企业进行税收重点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虚开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嫌疑。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检查人员认定该企业的两张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共计金额154140元)没有真实业务发生,构成虚开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县地税局对该企业虚开发票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