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调查,目前我县仍存在涉嫌传销活动,特别是互联网传销活动呈抬头之势,成为危害群众财产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当前,传销活动已由早期的以传“商品”为主向“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方式发展演变,这些传销活动以“杀熟”为手段,基本没有商品或仅仅是用商品作幌子,完全靠收取人头费非法牟利。传销活动已演化为一种有组织、有纲领、有体系的非法活动,必须高度警惕,严密防范。
识别传销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传销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有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可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举报。举报电话:县市场监管局12315,县公安局110。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