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县正在创建示范文明县城。但笔者发现,仍有市民在大街上乱扔垃圾,还有市民把垃圾倒在垃圾箱外,使优美的环境受到了污染,给我县卫生县城形象抹了黑。笔者认为,要杜绝乱扔乱倒垃圾这一陋习,关键在于宣传教育,并施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为了使整治乱扔乱倒垃圾行为取得实效,建议采取下列措施:一是开展摸底登记,建立台帐。对沿街店铺及常年在巷道经营小吃的摊点进行摸底登记,根据其经营过程中易倾倒垃圾的特点,确定重点管理对象。同时,围绕重点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市民提升素养,纠正陋习。二是告知垃圾处理方法。有关单位要发放宣传资料,告知市民生活垃圾正确的处理方法和投放地点,确保垃圾扔到指定地点。并充分发挥城管、保洁人员联动优势,通过动态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对乱扔乱倒垃圾现象进行及时制止和说服教育。三是签订责任书。各社区居委会要与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居民户签订不乱扔乱倒垃圾责任状,并通过发送公益短信等方式,提醒广大市民杜绝乱扔乱倒垃圾等违规行为,主动劝导不文明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文明素质。四是建立劝导机制。第一次发现乱扔乱倒、乱泼污水行为,执法队员将经营户违规行为进行登记,要求经营户签名并纠正违规行为;第二次发现后,再次登记,并要求写下不乱扔乱倒垃圾保证书;第三次发现后,对其进行处罚。五是对屡教不改者实行重罚。对多次乱扔乱倒垃圾的居民,除了给予罚款外,还可采取其他教育方式,如请当事人参与垃圾清理活动、在新闻媒体上实名曝光等。同时,政府要建立奖励机制,鼓励个人举报乱扔乱倒垃圾行为,对举报属实者给予一定奖励。
总之,只有一手抓教育、一手抓处罚,乱扔乱倒垃圾行为才会逐步减少乃至消失,我们的生活环境才会越来越好,我们的城市才会越来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