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一大早,玉山初中校园内传阅着一封信。来信者是家住杭州市余杭区乔司镇永西村11号的王鑫庭。他在信里写道:“……路过玉山镇下月坑村时,我不慎掉了钱包,内有现金5000多元,还有许多证件。(钱包)被潘成祥同学捡到并归还给我,我为玉山初中有这样的好学生感到十分高兴,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全社会学习……”
原来,国庆期间,玉山初中904班潘成祥同学在回家路上捡到一个钱包,当时路边没有人,他只好先回家将此事告诉妈妈。潘成祥的妈妈马上与村里人一起四处打听,几经周折,终于打探到失主信息,顺利把钱包归还失主。
事后,潘成祥并没有把此事告诉学校。直到失主将感谢信寄到学校,学校才得知此事。 (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