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计划到2016年底基本实现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全域化、长效化、一体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行政村、自然村覆盖率达到100%,开展生活垃圾农户和村二级分类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0%。
据了解,我县将对全县农村实施全域保洁,保洁范围包括街(村)道、公共场所、房前屋后、边沟、池塘、河道、水库、三边(河边、公路边、山边)等区域。按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县管乡镇、乡镇管村,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长效管理。2016年以后,全面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
同时,我县将推出七项措施:一是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机制。建立“垃圾源头分类可追溯,减量处理资源化利用”机制。村庄卫生分片包干,配备农户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实行源头分类,做到垃圾源头可追溯;配套建立乡镇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定时定点入村收废。二是实行全天候保洁制,村庄保洁员实行全天候保洁。三是推行清洁文明户评比制。各村对农户房前屋后三包情况开展每季不少于1次的检查考评,评出每季清洁家庭,年终评出清洁文明户。四是实行村庄每月督查排名制。开展村庄环境卫生月度督查考核,对各村督查考核结果实行强制性排名,考核结果与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挂钩,与驻村干部考核挂钩。五是实行乡镇督查排名制。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纳入乡镇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内容,每次检查随机抽查3至5个村,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督查整改交办单”。六是实行重大活动督查制。县里组织重大活动时,对相关乡镇村进行重点检查。七是开展全民清洁日活动。每月15日,各乡镇、村开展“全民清洁日”活动,对河道和村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
县财政设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管理专项资金,对各乡镇、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进行奖励补助。该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不得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