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决定对部分工业企业2014年社保费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政策。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县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列入此次社保费缴费比例临时性下浮对象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依法参保缴费、成长性较好的部分工业企业。下浮缴费比例采用全省集中减征的方法,统一在11月、12月操作。下浮幅度相当于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个月的额度。
据悉,集中减征工作通过地税部门的《税友龙版》征管系统统一处理。减征内容具体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及生育保险费。企业职工仍需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