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纪委下发《关于规范全县机关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和兼职的通知》,明确机关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所在单位具体业务工作,不再兼任所在单位其他职务,不再兼任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学会、协会、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职务。
职责分工和兼职清理规范后,将促进全县机关部门纪检组(纪委)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改变过去部分纪检组长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更好地聚焦主业,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