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文镇龙山社区居委会陈女士在检查社区卫生的时候发现了一件蹊跷事:在一处绿化带里,她发现了一张35年前颁发给她公公的奖状。奖状是这样写的——潘云田同志:在长毛兔春繁工作中成绩显著,特发此状,以资鼓励。落款的公章是“浙江省金华地区供销合作社”,时间是“八0年六月”。除了边框有褪色,镜框和镜面都完好无损。
陈女士随即给常年住在乡下的公公打了电话。潘云田表示,这张奖状他没有见过,不过可以肯定奖状是他的,因为那段时间他确实在供销社工作,是负责长毛兔养殖工作的,也曾受到上级部门的表扬。
潘云田也觉得很奇怪:当年这张奖状为什么没到他手上?35年里,这张本该属于他的奖状又在哪里?为什么在35年之后又出现在绿化带中呢?看来,这蹊跷的一切,很难破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