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精神,从11月22日开始,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由现行的2.6%下调至2.35%。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由现行的4%下调至3.75%;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由现行的4.5%下调至4.25%。
对于2014年11月22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2014年11月22日(含)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