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全面完成涉及村(社区)机构牌子、考核评比、创建达标(俗称“三多”)事项的清理整改工作,切实减轻了基层负担。
据了解,清理后,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监督委员会、村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可统一对外挂牌;民兵连、人民调解委员会可根据实际保留挂牌;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社区)警务室、农村文化礼堂可对外挂服务标识牌,其它组织一律不再挂牌。平安综治考核、村(社区)党组织星级评定与农村党员先锋指数管理、农村文化礼堂考核、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考核、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予以保留;省级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评比、“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不列入清理范围。
同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文明村、无邪教社区(村)命名、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民主法治村(社区)、森林村庄、文化示范村(社区)、卫生村、信用村等9个创建达标项目予以保留;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社区等国家有关部委组织开展的5个创建达标项目和生态村(社区)创建不列入清理范围;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农民工文化家园”、“五四”红旗团支部和先进团组织、巾帼文明岗、示范家长学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等不专门针对村(社区)的6个创建达标项目不列入清理范围;其它一律取消。
今后,未经县委办、县府办审批,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要求村(社区)单设机构或挂牌、开展考核评比和创建达标。同时,要求对保留或不列入清理范围的考核评比、创建达标事项,从实际效果出发,从严控制,逐步减少和取消。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推广村(社区)基础台账电子化,并纳入信息化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现资源互联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