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福良主持召开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虞贵荣、陈浩波、吕海深、潘丽霞、蒋秋良、张文明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海明,副县长陈远志,县政协副主席陈知凑,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李强县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傅怀英为县公安局局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查了县政府关于将省核准的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纳入政府预算的报告;审议磐安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据了解,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178件。截至11月13日,178件建议已全部办理,代表表示满意的167件,占93.8%,比去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表示基本满意的10件,占5.6%,比去年降低5个百分点;不满意的1件,占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