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出台《村(社区)机构牌子、考核评比、创建达标等事项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县村(社区)“三多”事项开展全面清理整改。
机构牌子清理方面,我县原有81项,涉及28个党群、群团组织和机构部门,清理后保留10项,减少71项,缩减88%。各村(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对外只能保留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监督委员会以及独立运营的村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等4块牌子;在行政村编组的民兵连、村(居)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各村(社区)实际,可保留挂牌(标识);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社区)警务室、农村文化礼堂等4个服务活动场所,对外挂服务标识牌,其他各类站、点、室等服务平台,将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服务功能内容进行归并整合,纳入上述4个服务活动场所统一管理,不再单独设置服务标识牌。
考核评比方面,我县原有26项,涉及17个单位,清理后保留5项,不列入清理范围2项,取消19项,缩减73%。保留的评比事项包括平安综治考核、村(社区)党组织星级评定与农村党员先锋指数管理等;不列入清理范围项目包括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评比、“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等。
创建达标方面,我县原有70项,涉及30个单位,清理后保留9项,不列入清理范围5项,取消56项,缩减80%。保留项目包括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文明村创建等;不列入清理范围项目包括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社区创建、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示范村(居)委会创建等。
对保留或不列入清理范围的考核评比、创建达标事项,将从实际效果出发,从严控制,逐步减少和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