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管部门执法活动财物审计和县局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从11月初开始,县公安局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审计问题集中整改活动。
活动中,县公安局强化责任落实,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分别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整改期限,要求责任所队对重点内容的整改落实到人、落实到岗,对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立抓即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求制订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
在整改工作中,有关所队按县局要求,强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期间,县交警大队制订出台《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设立物证室和物品保管专柜,对暂扣车辆及多年滞留的事故预交款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规范了管理;治安大队和新渥派出所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措施,对保证金、暂扣款进行了一次清理,并按要求纳入专户管理,完善了登记台账。从检查情况看,各相关单位整改进度达到要求,审计问题集中整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