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卫生局决定用1年左右时间,在卫生系统开展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体系建设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县卫生局成立安全事故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成立安全事故防控工作小组,并添置灭火器等安全事故防范设施,提高防控能力。同时,在2015年3月底前完成火灾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能马上整改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整改难度大的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抓好整改。
县卫生局还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每年二次以上消防等安全事故防范知识培训,一次以上火灾和地震等安全紧急疏散应急演练,并严格执行日巡查、月检查、季例会、年考核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一票否决”制。同时,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消防安全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等制度。
县卫生局将从严把好行政审批和年检关。对消防等安全设施不规范、防范措施不到位的申请单位,不予许可;对上一年度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医疗单位,推迟或不予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