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公布的浙江省首批32个省重要湿地名录中,我县七仙湖省级湿地公园入选。
我县拥有湿地资源5.5万余亩,建立了省级湿地公园1个,目前已公布3处重要湿地名录。多年来,我县严守生态红线,不断强化湿地保护工作,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湿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七仙湖省级湿地公园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湿地保护管理责任。结合我县湿地资源状况,划定湿地保护范围,将面积较大、区位重要、典型性突出的重要湿地列入保护名录并编制保护体系。
我县通过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推进森林提质增效工程、加强湿地监督管理等措施,确保湿地生态安全。坚持保护优先,在不破坏和影响湿地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湿地生态旅游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