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财政局重新调整我县财政性资金支出指导性目录,从2015年1月1日起进一步缩小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县会计核算中心)业务直接审核范围,扩大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建立以日常抽查审核和实时动态监控为主的财政监管方式,以提高预算单位理财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
本次调整把预算单位的工会经费、福利费、干部体检费、临时工工资待遇支付等从财政直接支付目录调整到财政授权支付;扩大财政授权支付中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支出项目范围,将2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食堂设备、因增人需添置电脑办公设备等纳入其中,部分项目2万元以上的支出从财政审核后支付改为预算单位自行支付后报财政备案;新增财政授权支付特定项目,对预算单位明确要求自行支付的一些特定事项允许财政授权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