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1月1日起,我县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以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购房,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
据了解,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县未连续缴存满6个月并已转移到我县缴存的职工,缴存时间合并计算,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现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