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花六万给女儿办升学结果上当受骗
本报讯(记者孔德婧)马先生为了给女儿“打理”小学升初中事宜,2011年5月18日,跟李某合同约定,委托李某帮忙办理。于是,马先生汇给6万元。但后来,李某没能办成,马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委托合同关系,李某应当返还已收取的款项,并支付利息。
对于马先生的起诉,李某则认为双方之间不存在委托合同关系,而是属于朋友间的友情互助性质。李某表示,该笔款项系马先生对其赠予,双方应属赠予合同关系,不存在返还事宜。且其在为马先生之女办理入学事宜时已有所花销,但其未就此主张提交相应证据。
庭审中,马先生称,其女儿在2011年9月并未入学,直到2012年9月才入学,但该入学与李某无关。经法院调查,马先生和李某之间并没有相关书面约定。法院认为,马先生和李某均认可,马某委托李某办理其女入学事宜,并为此向李某支付6万元,故双方之间成了委托合同关系。最终,法院判决解除了李某与马先生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判决李某返还6万元。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