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财政局重新调整《磐安县财政性资金支出指导性目录》,从1月1日起,进一步缩小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县会计核算中心)业务直接审核范围,扩大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建立以日常抽查审核和实时动态监控为主的财政监管方式。
本次调整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将预算单位的工会经费、福利费、干部体检费、临时工工资待遇支付等由财政直接支付(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审核后支付)调整为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审核后自行支付)。二是扩大财政授权支付中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支出项目范围,将2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食堂设备、因增人需添置电脑办公设备等纳入其中,部分项目2万元以上支出由需财政审核后支付改为预算单位自行支付后报财政备案。三是新增财政授权支付特定项目,对预算单位明确要求自行支付的一些特定事项允许财政授权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