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人以鱼,三餐之需;授人以渔,终生之用。”几年前,我县创新结对帮扶工作举措,积极探索发展村集体“物业经济”试点,高二乡高峰村、大庄村和维新乡丁埠头村在新城区古竹县级移民小区建造了4间4层商住物业大楼。通过物业出租、委托经营、承包租赁等形式,使低收入村每年都有持续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增强了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从根本上解决了村集体经济来源问题,有人形象地称之为“孵金蛋”。
2014年,我县将农村集体经济物业楼建设列入县十大重点工程。县农村集体经济物业楼——农商综合体项目,是我县为解决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问题而投资建设的第二期异地物业项目。项目建设主体为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选址新城区中卢小区,是集商铺、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写字办公楼、公寓为一体的商务大楼。项目占地面积1061.44平方米,新建街面房19间及附属配套设施,规划地下1层、地面5层(局部6层),总建筑面积7196平方米,总投资2500万元。建成后地下室用于农产品储藏冷库,1层为沿街商铺,2层为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中心,3-4层为电子商务写字楼,5-6层为公寓,初步预计年租金收益180万元左右,可解决50个以上薄弱村的集体经济发展问题。
目前,农商综合体项目已完成地下室和2层框架建设,计划今年7月竣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周启标说,集体经济薄弱村物业楼建设是我县三个“三分之一”方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一鼓作气,集中人力、物力,全力以赴加快工程进度。要尽早谋划,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载体,着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最大限度利用现有资源,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物业楼尽早投入使用打好基础。
通过发展异地物业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这一举措在全省尚属首创。县农业局有关负责人说:“变过去的单纯‘输血’为现在增强集体经济薄弱村的‘造血’功能,可以用最少的投入撬动最大的效益。”为了对物业园及租金使用进行有效管理,我县还在全省率先成立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拥有物业园的产权,负责物业园的统一建设、统一出租、统一收益分配。成立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尽可能扩大受益面。把租金收益拨付给“空壳村”,让集体经济薄弱村用这笔资金自我发展。等这些村富裕起来后,公司可以把租金收益再分配给其他村庄使用。也就是说,政府的扶持资金是“金鸡”,要让它尽可能给更多的困难村“孵金蛋”。二是确保租金收益得到有效使用。如果集体经济薄弱村拿了钱不办事,公司有权取消拨付,转而扶持其他村。三是随着地方经济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