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决定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圣诞礼品、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治理行动以镇乡(园区)为基本单元,按分工划分管理网格,进行网格化排查,建立台帐,督促企业提交自查自改承诺书,并与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各类“个、小、微”主体签订责任书。同时,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全员集中消防培训,并督促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岗位消防流程、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起火灾。此外,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查处一批违法建筑、违规企业。
县政府将对各镇乡(园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实地抽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并将检查验收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镇乡(园区),将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