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元旦前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57件。案件主要涉及违规收受礼金、公款送礼、违规购买发放收受购物卡、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这说明“节日腐败”还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过节”已成为考验党员干部作风的“试金石”。
俗话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逢年过节之际,亲朋好友间互相走动,互致问候,互送礼品乃人之常情。然而,对于某些特定的人群,他们却是很有“节日情结”。别有用心者把逢年过节视作送礼的“最佳时机”,因为平时给领导送礼拉关系太突兀,领导不一定会收,而节日里送礼,领导的顾虑就会少些,愿意把它当成人情往来。纵观许多落马贪官,他们的违法乱纪行为均始于过年过节时送礼者打着“亲情”、“友情”等旗号,奉上“糖衣炮弹”,引诱得其从“小收”到“大收”,最终走上腐败堕落之路。其实,党员干部如果做事出于公心,是不需要人情的。如果干部选拔走人情,善于钻营的委以重任,埋头苦干的却抬不起头;如果项目招标走人情,粗制滥造的招摇过市,安全可靠的寸步难行;如果案件裁决走人情,作奸犯科的逍遥法外,安分守己的负屈衔冤······走人情可得一时之利,但总不免被人戳脊梁骨,一旦东窗事发,就会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因此说,党员干部走人情害人害己,祸国殃民,此风不得不纠。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保持狠刹歪风邪气的高压态势,治理“节日腐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要看到“节日腐败”也在日趋隐蔽化,比如公款吃喝由明转暗,转移到农家乐等隐蔽场所。“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节日期间人们处于休闲状态,思想容易麻痹,抵制腐蚀的“免疫力”容易减弱。此时,一旦有别有用心之人打着亲情、友情的名义,给党员干部送“好处”,一些党员干部便可能在一片“恭贺”声中失去自我、迷失方向。因此,要紧扣“过年过节”的特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和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关于廉洁过节的要求,为党员领导干部敲响警钟,绷紧廉洁过节弦。同时,除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部门明查暗访外,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让党员领导干部不越雷池一步,自觉抵制“节日腐败”。此外,对违规违纪者要做到“露头就打”,对各类顶风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并对顶风违纪的反面典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典型威慑,让党员干部形成遵纪守法、心存畏戒的从政自觉,真正做到清廉过节,使廉洁过节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