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磐安县公证处根据某单位申请,依法将一千余万元提存款存入新开立的提存专用账户,并向申请人出具提存公证书。
提存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司法部《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办理的事务类公证。共分两类,一类是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具有债的消灭和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的法律效力;另一类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具有保证债务履行和替代其它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